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规则

第一条、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为规范通过直销网上交易进行定期定额申购(以下或称“定投”)由本公司募集并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交易行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和《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直销网上交易业务规则》(以下简称“网上交易业务规则”),特订立《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在直销网上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投资者、本公司及其他有关机构皆应遵守本规则。本规则中未提及或未明确规定的相关事宜应参照本公司业务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指“投资者”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且依照本公司所管理的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通过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且授权的网站(以下统称“网上系统”)进行直销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目前本公司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直销网上交易)。本规则所指“直销网上交易” 是指投资者通过直销网上系统对其账户进行管理或基金交易的行为。本规则所指“资金支付结算渠道”是指本公司指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要求的从事基金销售支付结算业务的商业银行或支付机构。

第三条、 凡进行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额投资的投资者必须与本公司达成《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协议》(简称“定期定额申购协议”),同意本公司的有关服务条款。通过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成功申购的基金份额的赎回、转换和其他业务遵照“业务规则”和“网上交易业务规则”执行。

第四条、投资者同意签订定期定额申购协议并提交后,将不得再修改。如需修改,投资者应先终止原有协议,再签订新的定期定额申购协议。

第五条、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约定扣款日期(非工作日顺延,“工作日”定义参见所申购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扣款金额、扣款银行卡交易账号、所申购基金的名称等,由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式。目前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支持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扣款周期有三类,分别为月定期定额申购、周定期定额申购和双周定期定额申购。

第六条、 定期定额申购交易流程: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基金直销网上交易系统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定额申购协议,约定以下事项:选择支持定期定额申购的银行卡或银行账户、设置扣款周期和扣款时间、定期定额申购基金名称、每期扣款金额等。投资者用于办理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指定账户应已开通了正常的网上交易业务。

第七条、 本公司按照投资者的协议约定向投资者指定账户的各资金支付结算渠道发出扣款指令, 资金支付结算渠道据此在指定银行卡或银行账户(以下简称“指定账户”)以约定金额扣款,投资者在扣款成功当日申购其指定的基金(与各资金支付结算渠道之间的权利义务由本公司与各资金支付结算渠道另行约定),申购申请是否成功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准。

第八条、 支持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银行卡范围以本公司不时更新的相关公告为准。

第九条、 本公司网上直销定期定额申购适用的基金范围为本公司旗下所有已开通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开放式基金。

第十条、 签订定期定额协议时,每月定期定额系统设定的申购时间段为:1日至28日;每周/双周定期定额系统设定的申购时间段为:周一至周五。投资者设置的定期定额申购扣款时间晚于申请时的基金开放日时,申购业务当月/周/双周生效;投资者设置的定期定额申购扣款时间不晚于申请时的基金开放日时,申购业务次月/周/双周生效。

第十一条、 扣款失败顺延:投资者签订定期定额申购协议后,投资者需保证指定账户在指定扣款日全天账户余额足额且账户状态正常。当投资者账户余额不足、账户状态不正常或网络故障、系统故障不可抗力导致协议指定扣款日无法扣款成功的情况下,该笔定期定额申购交易将顺延直到本周期成功扣款为止,本周期扣款未成功,下周期不再补扣。

第十二条、 定期定额申购顺延:指扣款日为申购基金的非开放日情况下的顺延。投资者签订定期定额申购协议后,若协议指定扣款日为申购基金的非开放日时,则顺延至下一开放日。如果本期协议指定扣款日为节假日,且无法补扣时,该笔定期定额申购交易将顺延至下期的第一个开放日执行。

第十三条、 若由于投资者账户余额不足或账户状态异常等投资者自身原因导致连续六期扣款不成功,系统将自动终止该定期定额申购计划并同时解除定期定额申购协议。

第十四条、 定期定额成交价格和确认:每期成功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该日基金净值为成交价格。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 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T+2工作日起及时查询申购确认情况。

第十五条、 投资者可同时开立多个定期定额申购计划。同一个投资者在同一扣款日多个定期定额申购计划的扣款顺序按照协议编号顺序处理。

第十六条、 定期定额业务的查询: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或拨打客服热线(4006508808)查询定期定额申购协议的相关内容,包括定期定额申购的基金、约定扣款周期和扣款时间、约定扣款金额等。

第十七条、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或拨打客服热线(4006508808)查询定期定额申购的交易申请和确认情况。

第十八条、 定期定额申购的限额:定期定额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0元,单笔最高限额以指定银行的相关规定为准,如有变更,以本公司不时更新的相关公告为准。

第十九条、 为保证定期定额申购扣款成功,投资者必须保证指定账户在指定扣款日全天的账户余额足额且账户状态正常。指定账户余额不足导致的扣款失败,应按本规则第十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定期定额申购银行卡换卡:如果扣款银行卡发生挂失、损坏更换、销卡等异常情况,在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的实际扣款日将有可能扣款失败。扣款银行卡发生上述异常情况时,投资者应首先终止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计划既解除定期定额申购协议,即可进行扣款银行卡的变更。在扣款银行卡变更完成后,投资者可以使用新的扣款银行卡重新办理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投资者未及时采取上述必要措施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第二十一条、 直销网上交易支持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基金以本公司不时更新的相关公告为准。

第二十二条、 定期定额申购的手续费以本公司不时更新的相关公告为准。

第二十三条、 定期定额申购协议的提前终止:协议指定扣款日当日不允许终止协议。在指定扣款日以外的其他日期且定期定额申购协议状态为正常时方可终止协议。

第二十四条、 投资者办理的交易账户撤销、基金账户销户等业务申请一经确认,投资者设置的所有的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计划也将自动终止。

第二十五条、 定期定额申购暂停的条件:若本公司公告暂停某只基金的申购,在公告的暂停申购期限内通常不暂停对该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交易。如果公告中明示暂停对该基金的定期定额交易,以公告为准。

第二十六条、 风险:为确保网络传输的安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对网络资料的传输采用数据加密处理,但本公司无法保证网上信息传输绝对安全、毫无错误或指定网址不被恶意攻击或不存在因电子病毒所导致的故障等等。本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须自行承担因网上交易可能导致的任何风险及损失。

第二十七条、 由于资金支付结算渠道的系统或者人为原因,导致资金到账迟滞等问题,本公司将协调尽快解决,但是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无法进行的,本公司应及时通知其他合同当事人并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但是不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战争、火灾、地震、水灾、罢工、网络故障、系统故障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及技术风险等。

第二十九条、 本规则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和《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直销网上交易业务规则》之补充,与业务规则和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参照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或业务规则。

第三十条、 本规则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一条、 本公司保留本规则的解释权,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则做出合理的修改,修改后规则自发布之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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